四川一丧宴致4人“饮酒”死亡,厨师、灌酒邻居、主家如何担责?

  • 商洛在线
  • 2022-03-25 18:59:16
  •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近日,四川泸州市纳溪区一村民张某家中办理丧事并设“流水席”,多名“饮酒”宾客餐后中毒引发关注。3月25日,“流水席”厨师罗某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此事涉及的其他人是否应该担责,引发网友讨论。

据3月25日“纳溪发布”微信公众号通报:关于丰乐镇“3.23”事件,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确定4名男性系误食醇基燃料致死,现已对犯罪嫌疑人罗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经纳溪区公安分局调查:3月21日,张某在丰乐镇石通村五社其弟家为其母亲办理丧事,聘请罗某(男,46岁,丰乐镇人)操办“流水席”。3月20日18时许,罗某在丰乐镇购买了五桶醇基燃料,运至张某其弟家厨房中存放,作为燃料备用,未安排人员看管。3月21日午餐前,邻居王某(男,43岁,丰乐镇人)和梁某(男,34岁,丰乐镇人)在张某其弟家厨房中,把存放的醇基燃料误认为是食用白酒,装入容量为10斤和5斤的白色塑料酒壶,中午和晚上分别提供给客人饮用,致使部分食用者甲醇中毒,造成4人死亡,另有13人在医院接受观察治疗,暂无生命危险。

多名网友看到通报后疑问,为何厨师罗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名邻居及办理丧事的人应承担什么责任?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进行了相关法律解读。

罗某作为负责这次宴席的厨师,将购置的醇基燃料放置厨房,未安排他人进行看管。由于醇基燃料的主要成分是甲醇,其味道和色泽与白酒近似,从而被邻居误认为是白酒供客人饮用,导致四人死亡。付建律师认为,如果厨师的行为主观上属于过失,将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对于灌装白酒的2名邻居,付健说:“由于醇基燃料放置在厨房,且色泽和气味与白酒近似,仅凭借外观和气味很难区分。如果灌酒的两人品尝出并非白酒,且未劝阻他人停止饮用,也要对事故结果承担刑事责任。”

同时,付健律师指出,办丧事的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作为丧事宴会的组织者,需要要对受害人及其家属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附:名词解释:醇基燃料是以醇类为主体配制的燃料,主要成分为甲醇,具有毒性,通常以液体或固体形式存在。因为经济实用便宜,常用于取代燃料柴油、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作为燃料使用,通常用于餐饮行业和“农村坝坝宴”。液体醇基燃料有明显刺激性气味,与白酒一样为无色透明液体,不能饮用,易引起酸中毒导致肾衰竭,甚至死亡。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陈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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