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继续延长 安徽出台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 商洛在线
  • 2022-04-01 16:28:15
  • 来源:中安在线

今年4月是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主题是“税收优惠促发展惠企利民向未来”。记者从4月1日召开的安徽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围绕这一主题,我省开展税收宣传月的重点就是宣传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据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刘峰介绍,今年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是稳定预期、助企纾困的关键一招。全国两会后,财政部、税务总局连续出台多份政策文件,我省也在授权范围内出台了“六税两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减征等政策。

组合式“大红包”中具体有哪些好政策?我们一起来详细看看。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今年扩大范围

增值税的计税方式,是以企业销售货物、提供服务所产生的销项税额,减去购进货物、劳务所支付的进项税额,为应缴纳的增值税。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就出现了留抵税额。留抵退税是纳税人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不再等产生销售或提供服务后再抵,而是由税务部门直接办理进项税额退税,这可以显著增加企业现金流。

今年的新政相较于往年:一是扩大范围。在适用主体上,从先进制造业扩大到所有制造业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从企业扩展到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在退税幅度上,退付的比例不再限制,比如,小微企业以前只退60%,现在是全部退。二是存量退税。以前留抵退税是退增量,也就是退还在2019年4月以后新购进的设备或投资形成的留抵税额;今年不仅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还退还以前年度结存的留抵税额,即存量留抵税额。

“六税两费”减征政策 减征幅度“顶格”

原政策2021年底到期,新政策再延3年。其特点:一是惠及对象“扩围”。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大到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二是减征幅度“顶格”。中央授权省级政府可以根据实际,在50%的幅度内进行减征。经省政府同意,省税务局已会同省财政厅出台了文件,明确我省按照50%的税额幅度顶格减征。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 继续延长时间

一是对2021年第四季度已延缓缴纳到期的部分税费,继续延长6个月。二是对2022年上半年所属期的部分税费,可以延缓6个月缴纳。这些税费,纳税人在政策出台前已经缴纳的,可以自愿申请退还再缓缴。

其他税费优惠 利好满满

主要有,阶段性免征小微企业增值税,从今年4月1日到年底,适用3%征收率的免征,适用3%预缴率的暂停预缴;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政策,包括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等;减征中小微企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省税务局已会同省财政厅出台文件,按现有费率的90%征收中小微企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刘峰介绍,以上政策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退税减税规模大。全国约2.5万亿元,其中留抵退税规模约1.5万亿元,创下历史新高;政策发力更精准,聚焦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增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活力、帮扶特殊困难行业企业;政策构成更合理。兼顾阶段性措施与制度性安排,兼顾普惠性政策与特定领域帮扶举措,退税、减税、免税、缓税多种方式并举。

这些政策的实施,必将有效发挥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税务部门将会同财政等部门抓紧组织实施,让市场主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税收宣传月助力组合式政策宣传落地

为落实好各项税费支持政策,省税务局连续第9年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出台服务效能提升行动、征管效能提升行动等“五个专项行动”方案,重点围绕宣传解读好政策开展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力求税费政策红利以最快速度精准直达市场主体。

省税务部门将税费支持政策作为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重要宣传内容,将制发系列宣传产品,用生动鲜活、通俗易懂的方式,帮助纳税人“听得懂、看得明、记得牢”。对办税服务厅、基层分局等一线税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确保基层税务人员“懂政策、会操作、能解释”。充实12366服务热线力量,加强运行情况监测,确保热线“打得通、态度好、答得准”。(记者 汪乔 许梦宇 段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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